今天咱們來說一個很經常碰到的問題,幾乎每個家長和孩子都會碰到,這個問題處理不好的話對孩子的心理會有實質性的影響。
有很多父母在對外經常拿成人的觀念去要求孩子,所以常常在這方 面產生矛盾。護短不好,拿成人的觀念去要求孩子也未必恰當。父母是孩子的辯護律師,辯護律師的職責是依法替被告洗清罪嫌或替他尋找可以減輕罪名的證據,但只是辯護,絕不是鼓勵犯罪。父母據理替孩子辯護,這樣才能消除孩子的委屈,增加父母子女之間的感情。
母親這么說,當然會使孩子生氣啦。孩子自己認為受了委屈,如父母再來講它的不是,袒護外人,這對他們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如,孩子由于糾察隊的粗暴、老師的偏心、鄰居的閑話等而合他們發生爭執,如果父母不替自己子女辯護,反而替這些人說話、找理由,孩子能服氣嗎?
有些父母可能認為幫自己孩子會把孩子寵壞,只有讓孩子去吃苦頭才是幫助子女做人的好方法,這種想法只會造成子女與父母的疏遠。父母應像辯護律師一樣做孩子的維護人,據理替孩子辯護,這樣才能消除孩子的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