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經常被欺負,通常和生活環境中的過度保護有關。特別是那些入托、上學比較早的孩子,經常會因為年齡小受到“特別關照”。同樣是沒有做好某件事情,年齡小的孩子常被原諒;小伙伴之間發生糾紛,阿姨老師會情不自禁地“保護弱者”,久而久之,習慣了弱小地位的孩子也同樣被別人保護的“特殊待遇”,自我保護的“特殊待遇”,自我保護的能力由于失去了成長的空間而自然萎縮的。
欺負行為同時違反了法紀和道德規范,是毋庸置疑的錯誤行為,家長必須明確否定的同時,教給孩子應對欺負行為的策略。
第一,告訴孩子“邪不壓正”的道理,要求孩子不要害怕欺負行為。通常情況下,除了有組織的團伙犯罪,一般欺負行為都具有偶然性。
第二,對于性格懦弱的孩子,家長要鼓勵他們自己面對問題,從學會拒絕他人不合理的要求開始,有意識的培養孩子的獨立人格。在家中,可以模擬一些可能發生欺負行為的場景,進行“角色扮演”,讓孩子學會聯系拒絕與面對問題。
第三,除非面對歹徒、生死攸關的場合,其他任何情況下都不要鼓勵孩子“以暴抗暴”。發生在孩子之間的欺負行為,包括肢體沖突通常不會有生命危險。如果家長不恰當地鼓勵孩子“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在,則容易導致”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暴力報復行為或不必要的“防衛過當”。鼓勵孩子機智勇敢的面對欺負行為,唯一的目的是用文明的方式終止欺負行為,而不是要求孩子“以暴抗暴”。不能捍衛國家主權的立場來解決孩子成長過程中經常面對的矛盾和沖突。否則,將會造成難以挽回的嚴重后果。
第四,對于曾經有過欺負行為并已經意識到錯誤的同學,要鼓勵孩子克服偏見,不貼標簽,正常交往,以包容之心化干戈為玉帛。學會與欺負過自己的人交朋友,可以拓展孩子的胸襟,體會到寬容帶來的歡樂。

